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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十一提级巡察组完成进驻
发布时间:2024-07-15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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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十一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7月11日至12日,市委第十一提级巡察组完成对正定县公安局党委、人民法院党组、人民检察院党组进驻工作。
会上,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提出了相关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巡察组现场巡察时间为2个月左右。现场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值班电话、联系手机(仅接收短信)、联系信箱、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二维码,受理群众的举报和反映。巡察主要任务是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撰稿 赵洁霖 贾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