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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发布时间:2023-06-29
    来源:正定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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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正定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分配给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公示期为10天(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8日)。如对公告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义。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正定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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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正财农绩6号正定县财政关于批复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绩效目标的通知
附件2:石家庄市正定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省级和市级县级 
附件:3、石财农[2023]28号--冀财农[2023]47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1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