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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公安局2018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5-17
    来源:正定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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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部门编码及名称:[312]正定县公安局 预算年度:2018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1

 

 

合计 6923.60 4453.60 2470.00
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5974.49 3504.49 2470.00
3 20402 公安 5974.49 3504.49 2470.00
4 2040201 行政运行 3504.49 3504.49

 

 

5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03.00

 

 

103.00
6 2040204 治安管理 1472.00

 

 

1472.00
7 2040217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 218.00

 

 

218.00
8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 677.00

 

 

677.00
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3.83 393.83

 

 

1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93.83 393.83

 

 

11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8.68 18.68

 

 

12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75.15 375.15

 

 

13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47.18 247.18

 

 

14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47.18 247.18

 

 

15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247.18 247.18

 

 

1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08.10 308.10

 

 

1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08.10 308.10

 

 

1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08.10 308.10  

  正定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正定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县公安局既是对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管理、组织和协调的领导机关,又是直接指挥和参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处置突发事件,管理社会治安的实战部门。主要职责是:

  •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 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 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 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 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 维护国(边)境进区的治安秩序;
  •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犯罪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 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正定县公安局(机关)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正定县看守所

行政

副科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里,我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所有收支都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8年预算收入6923.60 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6923.60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二)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我部门本年度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692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3.6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3833.07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620.53万元;项目支出2470.00万元,包括2018年度巡防队员工资项目1442万元、2018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费项目136万元、曹兰银2018年度看护费项目4.00万元、下达2018年省级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项目306万元、2018年度信访维稳驻京、驻秦工作差旅费项目30万元、2018年度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费项目200万元、正定县看守所犯人伙食费项目90万元、犯人医疗费项目20万元、看守所专项公用经费项目108万元、基层所队“煤改气”资金项目99万元、创城包片改造环境任务经费35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6923.6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90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7.97万元,主要包括:增加人员经费支出186.17万元,因车补和通讯补贴增加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21.8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92.55万元,主要为巡防队员工资项目增加406万元、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增加13万元、看守所运行经费项目减少29.6万元、基层所队“煤改气”资金项目增加99万元、创城包片改造环境任务经费增加35万元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337.56万元,用于保障我部门正常运转。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40万元、邮电费126.28 万元、差旅费25万元、日常维修费24.45 万元、水电费42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8.9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0 万元、会议费2.00万元、物业管理费18.00万元等。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5.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0.90 万元(包含: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我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2.00万元。

五、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2018年正定县公安局以中央、省、市、县领导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局长会议部署要求,以省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九次会议为指引,紧紧围绕“一条主线 两个大局”,坚持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力求“八个方面创新突破”,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使命任务,坚持融入大局主动担当,坚持顺应形势改革创新,坚持转变作风保障民生,有效维护全市的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大幅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实战攻坚力和管理服务水平,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正规化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发展,为全市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加速绿色崛起和创建全国最平安城市、建设幸福正定贡献力量。

(二)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12正定县公安局

单位: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维护国家安全

 

预防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县级社会稳定的案件及事件。

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1、国内安全保卫

 

针对境内外“民运”、极端宗教等敌对势力、敌对组织和敌对分子,在民族宗教、社科高校、新闻出版、涉外及其他特殊领域,运用专门力量和手段,开展情报信息、专案侦察和防范保卫工作。

及时发现情报、线索,有效防范影响政治安全的重大敏感事件,阻止境内外敌对势力在网上进行集中的反动宣传、建立政治舞台和活动阵地。

围绕重点目标建情率

100%

90%

80%

80%以下

重大案件(事件)破案率(化解率)

100%

90%

80%

80%以下

重点人、重点阵地控制率

100%

90%

80%

80%以下

发现(核查)线索和情报信息增长率

100%

90%

80%

80%以下

2、反恐处突

 

组织、协调、指导县级反恐怖工作;搜集、分析、研判县级涉恐情报信息,掌握恐怖活动特点和动向;做好涉恐重点人管控和涉恐情报线索核查;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反恐怖防范工作;开展县级应急处突拉动演练;不断完善各类反恐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协调、参与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大型活动安保工作。

提高反恐处突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危害,维护我县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置,大型活动成功举办。

有价值情报信息采用率

100%

90%

80%

80%以下

大型活动安全举办率

100%

90%

80%

80%以下

案件线索侦破率

100%

90%

80%

80%以下

秘密力量网在本地涉恐重点人、涉恐敏感群体、涉恐重点阵地的覆盖率

100%

90%

80%

80%以下

重点人在控率

100%

90%

80%

80%以下

3、网络安全

 

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网络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察、指导信息安全登记保护工作;开展互联网信息巡查处置、舆情引导反制工作。

上网场所安全技术措施和上网实名制有效落实,属地网站违法有害信息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置;预警涉稳涉恐情报信息,破获网上维稳专案,全县重要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站等级保护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上网场所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率

100%

90%

80%

80%以下

上网场所上网实名率

100%

90%

80%

80%以下

情报信息数量增长率

100%

90%

80%

80%以下

网站备案(采集)率

100%

90%

80%

80%以下

网络违法有害信息处置率

100%

90%

80%

80%以下

二、打击防范违法犯罪

 

各类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保卫工作。

降低案件发案率,提高案件侦破率。

         

1、大要案侦查

 

协调暴力犯罪案件、文物走私案件、多发性侵财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的侦破。

有效控制、降低大要案发案率,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逃犯缉捕率

100%

90%

80%及以上

80%以下

信息化破案率

100%

90%

80%及以上

80%以下

涉文物案件破案率

100%

90%

80%及以上

80%以下

暴力犯罪案件的组织、指挥、督导协调率

100%

90%

80%及以上

80%以下

2、有组织犯罪侦查

 

组织指挥协调县级扫黑除恶工作,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恶势力团伙案件;组织指挥协调县级涉及“伪基站”、非法调查类等非接触性新型犯罪工作,侦办新型犯罪案件。

有效打击黑社会性质团伙及新型犯罪,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政策秩序。

新型犯罪案件的打击处理率

100%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黑恶案件的打击处理率

100%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3、专项犯罪侦查

 

组织、指导、协调县级重大经济犯罪案、毒品违法犯罪案、网络违法犯罪案、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环境安全犯罪案的侦查工作,直接立案侦办重特大案件。

严厉打重大经济犯罪案、毒品违法犯罪案、网络违法犯罪案、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环境安全犯罪等,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吸毒人员查处率

100%

70%

60%及以上

60%以下

县级立案案件侦破率

80%及以上

50%及以上

40%及以上

40%以下

督办案件结(破)案率

100%

80%

70%及以上

70%以下

非法种植毒品面积下降率

100%

80%

70%及以上

70%以下

预警防范信息发布

100%

70%

60%及以上

60%以下

三、社会面管控

2118.00

组织开展巡逻防控、人口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和出入境及外国人管理。

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1、巡逻防控

 

组织开展巡逻防控工作。

有效遏制街面可防性案件发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

“两抢一盗”案件降低率

50%及以上

30%及以上

10%及以上

10%以下

2、人口及户籍管理

 

对常住、暂住、重点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治安管理;县级居民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准迁证、迁移证等特种证件管理工作。

通过信息采集、登记等手段,加强对常住、暂住、重点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掌握底数和变化情况;有效保障全县居民对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业务办理和持有需求。

暂住人口登记率

100%

98%及以上

96%及以上

95%及以下

户口登记项目准确率

100%

98%及以上

96%及以上

95%及以下

3、治安管理

2118.00

指导全县派出所规范化建设、负责护城河常态化建设,对县级内部单位、行业场所、金融、保安、枪械、危爆物品等进行管理,指导县级治安案件查处,掌握县级治安形势。

提高护城河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提高护城河整体查控能力;减少涉及枪械及危险、爆炸物品的案事件发生,保障合法行业生产经营;提高内部单位整体防控能力和水平,确保全县输油气管道和电力设施平稳运行;规范全县保安服务市场;掌握全县治安形势,指导治安防范和管理,实现平安创建工作目标。

群体性事件成功处置率

100%

98%及以上

96%及以上

95%及以下

盗采、制假售假、黄赌、侵权盗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破案率

100%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69%及以下

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控率(%)

100%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69%及以下

4、出入境及外国人管理

 

指导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管理全县公民非公务活动出境和来县级境外人员,依法组织侦办和查处涉外案(事)件;组织指导县级边防治安管理、渔船民管理以及打击海上走私、贩毒、偷渡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县级出入境证件的管理工作。

强化境外人员管理,有效打击骗取出入境证件、偷越国边境、妨害国边境管理案件;强化出入境证件申办管理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证件按时制作完成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破案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骗取出入境证件案件侦破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出国(境)人员身份核查准确率

100%

50%及以上

30%及以上

30%以下

出入境证件申办周期缩短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三非”外国人查办率

98%及以上

50%及以上

30%及以上

30%以下

四、羁押监管

218.00

指导县级公安监管场所业务工作及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安全防范工作,查处安全事故;指导监所硬件设施建设;指导县级公安监管部门做好教育感化深挖犯罪工作。

全县公安监所管理和安全防范水平不断提升;全县监所按照相关标准做好硬件设施建设、被监管人员生活、卫生、医疗保障工作;做好监所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监所卫生医疗水平;积极开展深挖犯罪工作,破获各类案件。

         

1、羁押监管

218.00

县级公安监管场所业务工作及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安全防范工作,查处安全事故;指导监所硬件设施建设;指导县级公安监管部门做好教育感化深挖犯罪工作。

提升全县公安监所管理和安全防范水平。

监所责任事故数量降低

50%及以下

60%及以下

70%及以下

80%以上

五、公安科学技术建设

 

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及技术侦察手段建设。

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为公安机关开展业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1、刑事科学技术

 

参与、直接办理重特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事故和灾害等现场勘查及尸体检验工作;疑难案件痕迹、生物、理化、毒化、文件、影像、电子等各类物证的检验鉴定、复核及心理测试技术工作;承担有较大影响案件的气味追踪、犯罪物证气味鉴别,以及重大活动安保、安检等任务。

提高鉴定准确率,有效辅助案件侦破工作。

检验、鉴定率

100%

9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2、公安技术侦察

 

负责搜集、汇总、分析、研判技侦手段获取的情报信息;使用技侦装备侦查办理案件、查证犯罪线索,加强重点人管控;对技侦侦控系统进行建设、升级和维护,购置技侦手段专用设备。

提高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分析能力、对重点人管控能力,保障技侦系统正常运转,有效辅助案件侦破工作。

有价值情报信息采用率

100%

80%及以上

60%及以上

60%以下

重点人员控制率

100%

97%及以上

75%及以上

75%以下

3、公安信息化建设

 

组织实施公安信息化建设,对信息化系统进行维护工作。情报信息工作,建设维护视频监控、电子卡口等科技信息系统。

全面提升我县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水平。

有线、无线通信系统正常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六、公安政务管理

134.00

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综合事务管理。

确保公安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增强。

         

1、综合业务管理

 

指导、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审批及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诉讼案件、涉警信访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县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和内部审计;负责指挥调度、情报分析研判等。

加大督查力度,促进民警执法规范化,妥善处理信访案件,提高群众满意度。

执法监督率

100%

90%及以上

40%及以上

40%以下

平台红色预警抓获逃犯率

95%及以上

85%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信访案件办结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重大紧急信息收集、报送率

100%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80%以下

2、综合事务管理

134.00

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公安干部;开展优抚表彰;制定县级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标准并负责管理;负责公安业务用房建设及维护,信息化运维、公安通信勤务保障、档案管理、科研等。

装备、被装配备、业务用房建设符合公安部标准,,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战斗力得到有效提升,有力支撑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完成率

90%及以上

80%及以上

60%及以上

60%以下

七、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指导、协调和督导各级各部门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不稳定隐患、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推进国家安全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工作方针,研究解决涉及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

预防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有效化解不稳定隐患、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1、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指导、协调和督导各级各部门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不稳定隐患、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及影响国家安全的事件。

预防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有效化解不稳定隐患、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协调督导事项化解率

97%及以上

85%及以上

75%及以上

75%以下

安保活动圆满完成率

100%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70%以下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部门编码及名称: 312正定县公安局            预算年度:2018年              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

数量

政府采购计划金额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其他来源收入安排

合计

                         
                           
                           

  注:空表列示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我部门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101.98万元。本年度我部门拟购置固定资产180万元,包括:移动警务系统购置费约130万元(由市局统一招标)、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30万元(2017年度已完成招标,余款2018年支付)、办公设备购置19万,办公家具购置16万元。

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与上年度部门决算数据一致)

  编制部门: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项目

数 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8573.47

1、房屋(平方米)

18755

1286.71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8555

207.80

2、车辆(台、辆)

78

1290.54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

 

4、其他固定资产

--

4145.45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本部门职责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培训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保险费、过路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