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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26
    来源: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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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正定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石家庄<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财预<2019>39号)文件精神为了确实做好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结合实际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2、贯彻执行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保障房配建工作;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3、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推动住房制度改革。

4、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建筑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劳务市场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监理机构、检测机构和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督指导;负责建设工程消防、人防设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6、统筹编制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城建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安排的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县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县城建设工作。

8、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指导乡村建筑风貌管控;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指导县城城建界以外的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9、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督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竣工验收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及国家统一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监督验收和移交工作。

10、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贯彻执行省、市建设行业科技、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县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发展、墙体材料革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工作。

11、贯彻执行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负责监督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工作;负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及过程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工作;指导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作。

12、负责县级房屋征收工作。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市危房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负责城市危房管理和城市危房鉴定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中村改造相关工作。

13、贯彻执行上级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

14、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和物业管理等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全县建筑劳务输出工作。

15、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管理。

16、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监督管理工作。

1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支油、支铁建设协调工作。

18、负责直管公有住房的资产、售房款和售后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1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行业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20、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正定县市政园林管理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正定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正定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正定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办公室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财政性资金

正定县房地产管理所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零补助

正定县建筑节能管理站

事业

股级

其他

部门固定资产占有情况:

正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截止时间:2021-12-31

项   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374.8

1、房屋(平方米)

6131.53

163.2

  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

2、车辆(台、辆)

8

68.89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4、其他固定资产

341

142.72

(二)部门收支预决算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年初按期预算收入和支出均为31735.8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预算均增加8654.71万元,涨幅37.49%,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49.18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在职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703.89万元,主要是较上年增加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住房租赁市场、征收项目过渡费等;上年结转安排增加5000万元,主要为2020年度县城建设奖励资金、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决算收入17881.5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370.97万元,减幅80.62%,主要原因:城建项目减少。

本年实际支出2219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4078.05万元,减86.65%,主要原因:城建项目减少。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

总体绩效目标: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二)贯彻执行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全县保 障房配建工作;开展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三)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推动住房制度改革。 

(四)开展全县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开展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建筑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实施建筑劳务市场管理;开展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监理机构、检测机构和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督 指导工作;开展建设工程消防、人防设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统筹编制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城建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政府安排的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县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县城建设工作。

(八)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指导乡村建筑风貌管控;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指导县城城建界以外的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 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九)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监督实施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竣工验收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及国家统一行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监督验收和移交工作。 

(十)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贯彻执行省、市建设行业科技、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县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发展、墙体材料革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开展监督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工作;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及过程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工作;指导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作。 

(十二)开展县级房屋征收工作。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城市危房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开展城市危房管理和城市危房鉴定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棚户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棚户区改 造政策;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中村”改造相关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上级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 

(十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和物业管理等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全县建筑劳务输出工作。 

(十五)开展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监督管理。 

(十六)开展城市建设档案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支油、支铁建设协调工作。 

(十八)开展直管公有住房的资产、售房款和售后维修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行业涉及本部门的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二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采集、整理、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分项绩效目标: 

(一)城建工作大力推进,城区道路全面提升 

1、兴德路(车站西街-胜利大街)道路拓宽工程,道路总长 2245 米,红线宽 40 米,投资约 14272 万元。 

2、京化路(三角村回迁楼—恒州北街),道路总长约 180 米,宽 30 米,总面积 5400 平方米,投资约 453.6 万元(不 含征地费)。 

(二)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1、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我县 36 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投资约 15145.2 万元。 2、油泵油嘴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占地面积 16.5 亩,拆迁安置房面积 11890 ㎡,拆迁安置户数 150 户,投资约 45000 万元。 3、城隍庙二期,建设地点位于育才街以西,赵云路以南、石坊路以北、建设规模一层框架结构,及其他基础设施、 公共卫生间等,投资约 3245 万元。 4、北城墙带状公园,建设地点东临中储加油站,西临镇州街、南邻城墙,北邻华安路,建设内容,绿地、园路、亮化等。投资约 5400 万元。 5、常山公园三期,建设地点东至镇州街、南起教育局家属院,西与常山公园二期连接,北至常山路,建设内容包括 文化长廊、林荫广场、儿童活动区、文化雕塑、特色文化景墙等,投资约 4379.5 万元。 6、府文庙西侧环境整治,建设地点东至府文庙,西至燕赵大街,南至学西胡同南一排,北至房管所北墙延伸到燕赵大街,建设内容规模为建设地上停车场以及充电桩、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道路工程等,包括停车场 3496.47 ㎡,道路 646.63 

㎡,设置停车位 90 个,充电桩 30 个,投资约 5800.23 万元。 7、第九中学周边新建公园及道路,建设地点位于晨光路以北、燕赵北大街以东、规划京化路以南、镇州北街以西建设内容规模为新建公园绿化、面积为 58.98 亩,新建道路用地面积 17.17 亩。 

(三)切实加快房屋征收工作

 1、审计局项目,该项目四至为:东至北门里集体地,南至晨光路,西至燕赵北大街,北至小龙王水厂,共涉及住户 51 户,土地面积约为 1.7 万㎡,建筑面积 1.9 万㎡。 2、铁厂项目,该项目四至为:东至晨光小区,南至华府名邸,西至盛华园,北至农机家属院。涉及 825 户、人口 627 人,占地面积 33.28 亩,建筑面积 1.85 万㎡。 3、常山福苑项目,该项目四至为:东至恒志巷、南至新胜路、西至长兴街、北至恒山路,土地面积 1.2 万㎡( 18.49 亩),代征道路 1560 ㎡(2.34 亩)。 

(四)加快绿色建筑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协调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装修一体化等建造方式,加大钢结构建筑推进力度,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广绿色、节能、环保类新型建材产品,开展年度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五)科学制定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保障房建设项目顺利开工、竣工、分配入住。

1、督促 2019、2020年棚改目标任务项目(西关村、东门里村、成德南街、成德北街)在省市指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2、督促 2019 年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项目在省市指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并加强对其他在建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按要求如期交房; 3、做好限价商品房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 2021 年廉租房资格申请受理审核和补贴发放工作; 5、“人脸识别系统”在“和谐家园”运行成功后,计划陆续在其他保障房小区安装运行; 6、做好 2021年公租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 7、积极筹措公租房房源; 8、加强住房保障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住房保障政策及推进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信访投诉处理,避免越级上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完成年内建筑行业管理工作,对全县建筑市场、招投标、建筑节能、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房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对中介人员、中介机构颁发从业资质及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对房屋租赁进行备案管理;负责公产房的维修、改造及收取房租工作;开展房屋安全管理及房 屋安全鉴定工作等。对城区住宅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运行进行监督指导;指导协调物业小区达标创优工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备案工作;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履行好新建住宅物业用房交付使用的组织实施 和物业管理权工作。 

(八)完成建设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等工作。 

三、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对本次评价高度重视,接到相关通知后,立即抽调人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由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贾金发担任组长,主管局长杨志彦为副组长,成员包括项目主管部门、财务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并及时将2021年度各部门预算项目自评任务分解到具体承办业务科室、单位,明确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工作时限等内容,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除共性指标外,还结合各项目实际,设置了能够体现项目特点和绩效的个性指标。组织评价人员认真学习《正定县县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及《正定县县级预算重点评价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研究其具体内容和目标责任。通过收集资料、实地查验、组织调查等方式,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管理、职责履行、预算执行、实施效果、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较好的完成了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部门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县城建设。我县县城建设工作已连续三年全市排名第一,连续两年全省排名第三。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县城建设品质提升总体部署以及《石家庄市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要求,以“提质升级八大行动”为目标,强力推进县城建设工作,科学合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产城联动发展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县城品质和特色。2021年,县城建设目标任务45项已全部完成;谋划实施县城建设重点项目17个,总投资38.1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24亿元,目前已经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4.39亿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市县城建设考核基本结束,考核结果尚未公布,预计继续保持全市排名第一。

私搭乱建、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根据《正定县私搭乱建、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负责对城区内有物业管理小区内的临建、违建、有碍观瞻建筑物进行排查;共排查城区违建400余处,全部移交综合执法局逐步拆除;组织协调各乡镇对全县自建住房安全质量进行鉴定和评估。截至目前全县共评估103993户,鉴定存在风险隐患的2户,已完成加固整改。

城中村:我县改造任务为五里铺村,总户数79户,人口260人,旧村址占地48.54亩。目前项目补偿方案已经村委会、镇政府通过,政府于9月14日批准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项目有序推进。教场庄、雕桥庄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常务会已通过剩余土地参照城中村政策执行,项目有序推进。

棚户区改造:城里庄回迁楼项目(成德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成德北街棚户区改造项目、东门里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强力推进。截至目前,10栋楼主体结构已完成,预计2022年3月底完工。

房屋征收项目:油泵油嘴厂家属楼,东至天主教堂及洗煤厂,南至隆兴公司新建住宅楼,西至东柏棠新民居,北至天主教堂。该项目共146户,其中单元楼127户,平房及二层19户,建筑面积约9700协议全部签订完毕,资金补偿到位,拆除清运已完成。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21年计划改造36个片区(51个小区),建筑总面积约42.07万平方米,投资金额1.3亿元。目前51个小区已施工完成,已办理竣工验收,正在进行结算审计。

危房改造项目:共有2个危房改造项目,分别是油泵油嘴厂家属院、马家鸡楼D级危房;油泵油嘴厂家属院,已拆除并由县城投公司推进建设;马家鸡楼D级危房,已全部腾空,正在申请资金签订协议准备拆除。

古城保护:开展历史保护工作,对现有历史建筑测绘建档,编制历史文化街区挂牌保护与保护规划,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性修缮。目前我县已完成确定公布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工作;已完成对现有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历史文化街区挂牌保护与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历史建筑保护性修缮工作全部完成。全面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普查认定,正定开元寺、隆兴寺历史街区划定为历史文化街区正定隆兴寺历史文化街区已开展活化利用。

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今年我县任务为建设停车位1900个。项目位于正定新区商务中心东西两侧,占地67.11亩,建设地下2层及机械车位,总投资2.94亿元,已完成。

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2021年4月1日,我县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入“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市县名单”。制定并印发了正定县《关于开展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正定县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简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验收和备案的行政审批流程;开通热线咨询电话,公开邮箱,对于涉及民生等重点建设工程,实行超前介入机制,截至目前,受理消防设计审查项目15个;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7个,消防验收项目6个;接受消防业务咨询约130次。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根据《正定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全程跟踪指导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两家检测机构、50多名技术人员在村、街400多名普查员的协助下,对县域辖区内28.8717万栋房屋建筑开展普查工作。目前,已对25.9814万栋完成了调查,完成率为90%,此项调查工作仍在持续开展中,工作质量基本符合实施方案要求,预计1月30日前全部完成调查。

安全生产:相继开展了“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检查”等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案》等专项方案,坚持季度例会、重要节点碰头会、突出问题通报会的形式,将上级文件精神第一时间贯彻部署到位;2021年至今共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8项次,日常监督311余次,下发施工安全监督记录204余份、限期整改通知书94余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0余份,移交县综合执法局8起行政处罚案件。

大气污染防治:我局监管建筑工程项目34个,已全部实现“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标准,严把审批关、组织日常巡查1100余次,发现薄弱环节160余处,均已现场盯守、立行立改,问题严重的22个,均已移交项目所属各乡镇立案处罚。坚持季度例会、行评比观摩互动,树立正面和反面典型,让建筑工地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坚持采取监督检查多样化的方式,结合专项整治、日常检查、监控平台在线监测、夜间突击检查和县大气办联合检查等方式,全面、细致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参建三方扬尘治理主体责任,现各工地完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模式,均实现了定时喷淋;实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网格化管理和在线监测。

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我县2021年任务为新建改建房源任务1200套,盘活房源任务量900套,并要求各县(市、区)成立不少于一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目前通过宣传租赁政策,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等措施已完成租赁备案房源900套,面积约80000平方米,新建改建任务,由于租赁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量大,为加快房源筹集工作,经县政府批准拟选用正定县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我县国有住房租赁公司,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及我县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租赁房源筹集等工作。

建筑市场秩序规范管理:一是开展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建筑秩序检查,共巡查我县在建工程70余次,违法工程10个,均已下发停工整改并张贴我局封条,完成移交各乡镇和综合执法局违法案卷17个。二是加大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力度,今年以来共有47个在建项目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647.8155万元。三是严格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办理19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规范工程档案收集,接收27个项目(共842卷)。四是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目前共完成监督招投标工程35项,实现了应招尽招零投诉目标。五是我局作为建设领域主管部门对我县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工人工资情况进行了摸排,并成立了清欠工作专班,截至目前共计7个项目(分别是佳兆业·悦峰、澜悦府、瀚弘·林溪郡、天山·翡丽公馆、恒山宝街、金辉优步学府、壹度恒园)存在拖欠问题并多次赴省市县信访,共计拖欠费用约4100万元,于1月6日召开建筑领域根治欠薪推进会,逐项成立工作专班,逐个项目解决。

信访稳定:一是省联席办交办涉房信访案件,共有28件涉及延期交房,不动产办证,房屋交易,安置补偿,回迁房交房等方面,通过信访攻坚行动全部办结完成。二是我县涉房信访共涉及项目24个,为解决项目存在问题,有效化解信访及隐患,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专人负责制推进遗留问题解决。截至目前,24个房地产项目违规开发问题已解决16个,正在解决项目8个,其中我局负责7个分别是:恒山北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审计局家属院、河北铸造厂、南关村改造、紫金蓝湾、铁路宿舍、恒桥家园。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通过约见信访群众了解详细情况,问计市解遗办、市住建局等部门寻求政策,县委县政府集中调度,逐个项目听取了汇报,明确县领导包案,一案一策,一事一议全力推进。一是明确公安机关对遗留问题中涉法涉诉的案件进行穿透式打击,全力追缴涉案资金;二是由县国有平台公司介入,对项目进行详细测算推进项目落地实施;三是针对一些特殊的项目专门出台实施意见,推进项目实施。所有项目逐一拿出解决方案,要求在年底前解决50%,对于情况特别复杂涉及人员较多的项目在做好稳控的同时2022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到位。

五、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2021年本部门列入绩效自评的项目共62个,预算资金总额20338.17184万元,资金到位数20338.1718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数20338.1718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本次共完成绩效自评项目62个,自评平均得分为100,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秀的项目62个,占比100%。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与年初绩效目标设定情况对比发现,多数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较清晰准确,评价指标体系具有较好的合理性,绩效标准相对恰当适宜,易于评价。但同时也存在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设置评价指标不够细化,共性指标多,个性指标少,个别指标受疫情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偏差较大等缺陷,在绩效指标全面性、完整性、科学性等方面还有所欠缺,有待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加强对各业务科室、项目承办部门等人员的预算绩效培训,提高全部门绩效意识。二是强化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价,在编制项目预算前期进行科学论证、评价、力争各绩效指标科学合理、全面完整、既突出项目特点,又易于评价。三是加强项目实施进程监督管理,督促推进各项目按进度安排,取得相应成果完成阶段性绩效目标。四是加快项目支出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财务与业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和配合,及时推进项目实施,调整整合资金项目,规范经费支出,切实提高预算资金的执行率。五是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资金安排拨付,绩效评价开展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培训。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