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4年度正定县新城铺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合抽查计划
根据市双随机办《关于开展石家庄市乡镇街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县双随机办《关于编制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计划:
一、随机抽查原则
抽查计划的制定,要根据省市县的工作要求,在确保年度随机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总数5%的前提下,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大幅度减少对企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充分释放出“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红利,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常态化,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次数占比要达到抽查企业总次数的95%以上。
二、抽查范围
抽查的范围:辖区内重点监管行业、高危行业、群众投诉热点行业等并且抽查总数比例不低于辖区企业的5%。
三、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系统随机抽取工作和平台操作指导工作。
2、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发起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
3、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负责实施市场主体行政检查工作,无法独立完成的专业抽查事项,提请县级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助指导完成。
(二)检查方式
1、对企业实施行政检查一般应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检查、网络检查等方法进行。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各部门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
3、进入企业后执法人员,要结合工作内容和相关方针政策等,做好政策宣讲、政策兑现等活动,千方百计为企业和项目纾困解难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做好服务保障。
(三)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后续处理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局信用监管管理股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筹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乡镇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正定县乡镇街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
跨部门联合抽查牵头部门要组织实施,相关业务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检查人员要按照随机抽查工作安排,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监管服务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正定县乡镇街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
认真发现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并送统计报表。
附件2: 正定县新城铺镇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部门 |
联合部门 |
抽查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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