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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25
    来源:正定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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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增强本局政执法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具体执法行为

第三条 本局按照上级及有关部门通知要求,每年进行行政执法统计上报。行政执法统计上报包括行政执法数据、行政执法情况说明等内容

第四条 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数据,不得瞒报、漏报、多报。

第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