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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发布时间:2022-06-20
    来源:南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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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事人有要求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力;
           (二)如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