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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石家庄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石政办函【2018】211号)、《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配套文件的通知》(石医保字【2022】62号)等文件规定,经过对失能人员资格跟踪评估,失能状态恢复较好,已不符合长护险支付条件的,经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终止长护险待遇的参保人信息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或信函等形式向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311-89197536
联系地址:正定新区商务中心西侧C区四楼或正定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
正定县医疗保障局
长护险资格评定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终止长护险待遇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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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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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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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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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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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秋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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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23195008****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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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曲阳桥乡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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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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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趁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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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33195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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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曲阳桥乡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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