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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文物“身份证” 我县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发布时间:2024-08-30
    来源: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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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应普尽普、数据精准、资料完整”的原则,紧密围绕实施方案,严格遵循普查规程,全面摸清县域文物资源家底,办好文物“身份证”。
在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隆兴寺景区,普查队员正在利用无人机、相机、RTK等专业仪器对建筑、佛像等不可移动文物的空间位置、保存现状等数据进行拍照、测量、采集,并通过影像信息存档、台账数据登记等,全面掌握普查对象名称、文物类别、文物特征、文物本体保存状况及其周边环境状况等。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对我国境内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进行全面调查的一项系统性工作,通过对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等不可移动文物开展复查和新发现,建立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大数据库,为加强文物空间管控、动态监测等工作提供依据。
我县文化遗产众多,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5处,正定县文物保护单位27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129处。为更高质量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我县及时编制普查工作方案、组建普查工作机构和队伍、完成普查装备配置等,并严格按照普查计划,在5月进行文物实地调查。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我县强化普查工作保障、推动宣传监督,认真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后续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奠定基础。(撰稿 周梦肖 贾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