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縣應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為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方便、快捷地獲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編制《正定縣應急管理局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主動公開范圍
1.縣應急管理局領導簡介、分工、主要活動,會議。
2.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制發(fā)文件。
3.縣應急管理局工作報告、財政預決算報告等。
4.《條例》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形式
1.正定縣人民政府網。正定縣人民政府網(www.bnftrlty.com)是正定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眾可隨時檢索、查閱。
2.正定縣應急管理局信息查閱場所公開形式。縣應急管理局查閱場所地點:正定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向縣應急管理局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 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正定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正定新區(qū)行政辦公大樓(143路177路130路)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時間14:30--17:30)
聯(lián)系電話:0311-88029615
郵政編碼:050800
電子郵箱:zdxyjgljzw@163.com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包括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填寫《正定縣應急管理局信息公開申請表》(式樣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正定縣人民政府網下載,也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申請表》復制有效。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當場提出申請。
2.通過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通過電子郵箱申請。電子郵箱:zdajjbgs@163.com。
注意事項:申請人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提供身份證明、聯(lián)系方式。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詳細、明確,如有可能,請?zhí)峁┰撔畔⒌臉祟}、發(fā)布時間、文號或者便于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請?zhí)幚?/div>
本機關在收到申請后,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根據(jù)情況分別作出答復。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本機關將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法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6.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理。
8.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9.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10.本機關根據(jù)《條例》有關規(guī)定,認為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征求第三方或者其他行政機關意見的,征求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答復處理期限內。
11.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12.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zhí)幚怼?/div>
(四)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zhí)峁┱畔ⅲ皇杖≠M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shù)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不予公開
(一)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
(二)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三)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
四、監(jiān)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